经过几乎一整天的激烈辩论
,
昨天晚上接近九点半
,
香港立法会最终以大比数通过了动用《立法会
(
权力及特权
)
条例》(下称《特权法》)
,
调查雷曼迷你债事件的议案。该议案由议会雷曼事件小组委员会于
10
月
17
日提出。
这并非香港立法会首次动用特权法案
,
但可能是迄今以来争议最大、影响最大的一次。此举不仅意味着围绕雷曼迷你债的斗争
,
会令银行界面临更进一步的压力
;
另一方面
,
部分特区政府官员和银行业界代表认为
,
该议案的通过
,
可能会直接影响到香港自由营商环境。
香港议会的特权
究竟何为《特权法》?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王贵国教授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解释说
,
立法会的《特权法》可以赋予香港议会一项特权
,
使它们有权让特区政府官员或银行必须出庭作证。
在《特权法》之下
,
立法会可以传召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证监会官员
,
也可以传召银行代表
,
要求他们交代相关的调查文件、销售手法
,
甚至要求银行界公开销售过程的录音文件、合同文件等。
自雷曼迷你债事件爆发之后
,
不少立法会议员一直质疑究竟香港证监会有没有严格行使监管功能
,
金融管理局有没有如其总裁任志刚所说“先知先觉”地对银行销售迷你债进行了指导
,
银行方面在制订政策时究竟有没有违反产品销售规定
,
以及银行的基层销售人员是否在销售当中采取了不当的销售手法。他们认为
,
这些问题都有可能凭着立法会动用特权法案而从相关人士及文件中得到答案。
反对者则声称
,
《特权法》在彻底曝光银行与政府机构的各类文件的过程中
,
也极有可能令许多银行的隐私客户资料和销售策略曝光
,
其中不乏被业界视为机密的信息。一旦曝光
,
可能会对相关的机构造成巨大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
,
自上个月以来
,
银行界、学术界、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议员
,
已经围绕该问题在各类媒体间展开了激烈辩论。
商业自由可能受损?
对于特权法案的使用
,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上周末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
,
官方及业界都在全力以赴解决问题
,
而且香港是全球唯一针对雷曼迷你债券提出解决方案的地方
,
他担忧立法会动用权力及特权法
,
恐怕长远看会影响到香港营商环境的声誉。
特权法案给银行界带来的影响有多大
,
目前尚不得知。但是有两个细节值得关注
,
首先是香港银行公会于本周一罕有地在香港有关报章刊登全版广告
,
除列出雷曼专责处理小组过去五个星期的辛苦工作
,
同时也提到“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基石的重要精神及市场经济运作”。
其次是李国宝议员本周一突然给所有立法会议员发去邮件
,
希望他们不要支持特权法议案。他认为立法会的主要职责是监察政府
,
而动用特权法案调查私营机构开了一个“极坏的先例”。他在信中担忧此举将极大地影响到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商业中心的地位。
李国宝同时提到
,
大众固然需要对雷曼相关产品的投资者损失寄予同情
,
但另一方面
,
也要尊重双方同意下订立合约的法治精神